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

您是否想知道113年繼承或贈與稅的相關規定?財政部112/11/23公告了一些重要的訊息,讓我們來看看吧!

先,財政部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,每當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上漲達10%以上時,就會調整遺產稅、贈與稅的免稅額、課稅級距金額、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。這些金額都是以萬元為單位,未達萬元者按千元數四捨五入。

那麼,113年有哪些金額發生了變化呢?根據財政部的公告,113年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與上次調整的指數相比,有以下幾個情況:
  1. 遺產稅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金額:上漲了12.18%,因此進行了調整。這些金額包括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、職業上之工具,以及被繼承人之配偶、直系血親卑親屬、父母、兄弟姊妹、祖父母扣除額、喪葬費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。詳細金額請參閱附表。
  2. 遺產稅及贈與稅免稅額:沒有變化,仍然維持原來的水準。這是因為消費者物價指數的上漲程度未達到應調整的標準。
  3. 遺產稅及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:也沒有變化,仍然按照原來的級距計算。同樣是因為消費者物價指數的上漲程度未達到應調整的標準。
這些金額的調整,是為了符合國民經濟情況,並非特定政策目的之減稅措施。如果您有113年發生的繼承或贈與案件,請注意這些金額的變動,並依法申報納稅。
以上就是我要分享的內容,希望對您有所幫助。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問題,歡迎留言或聯絡我。謝謝您的閱讀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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